一、评估背景
2023年9月19日12时05分许,S5拉萨至泽当快速通道项目k35至k36桥头路段(扎囊县桑耶镇前达村施工路段)沥青路面铺装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翻斗车与摊铺机、压路机相撞事故,造成 2 人死亡、1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本次评估旨在检查和评估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二、评估目的
1.检查事故责任单位是否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落实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2.评估相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监管措施是否有效。
3.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三、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
4.S5快速通道建设项目“9·19”作业车辆相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批复文件
四、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1.成立评估工作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应急局、公安局、人社局、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桑耶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评估工作组,负责具体的评估工作。
2.收集资料:收集事故责任单位的整改报告、相关文件记录、安全管理制度等资料,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记录和执法文件。
3.现场检查:对S5快速通道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查看安全设施、警示标识、作业流程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访谈相关人员:与事故责任单位的管理人员、一线工人,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5.综合评估:根据收集的资料、现场检查情况和访谈结果,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方面:
1.安全管理制度修订与完善:事故责任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原有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明确了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操作流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例如,制定了详细的车辆作业安全规程,规定了作业车辆的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装卸货操作等具体要求。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规、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知识等。培训后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施工标识,对危险区域进行了隔离和防护。例如,在作业路段设置了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等,对施工现场的坑洞、边坡等危险区域设置了防护栏和警示标识。
4.加强了对作业车辆的管理: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对车辆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管理,要求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定期进行体检。
5.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二)政府部门方面
1.监管力度加强:相关政府部门加大了对 S5 快速通道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例如,加强了对作业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2.协调配合与信息共享:政府各部门之间加强了协调配合,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和交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例如,交通部门、建设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3.宣传教育与引导:政府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例如,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发布安全生产警示信息。
六、评估发现的问题
(一)事故责任单位方面
1.安全管理细节仍需加强:虽然事故责任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细节问题。例如,部分员工在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记录不够详细和规范。
2.应急演练效果有待提高:应急演练的频次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员工对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不够熟练,应急演练的场景设置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应急演练的效果不够理想。
3.安全投入仍需加大:事故责任单位在安全投入方面虽然有所增加,但与安全生产的实际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例如,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够完善,部分老化的设备未能及时更新。
(二)政府部门方面
1.监管手段有待创新:政府部门在监管过程中,主要依靠传统的检查、执法等手段,监管手段相对单一,缺乏创新性。例如,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对施工现场的远程监控和智能化管理还不够完善,无法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2.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需加强:虽然政府各部门之间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信息沟通不及时、协调配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例如,在一些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指导和服务不够到位:政府部门在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监管过程中,注重执法检查和处罚,对事故责任单位的指导和服务不够到位。例如,在事故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时,政府部门未能及时给予专业的指导和建议,导致部分整改措施不够科学、合理。
七、整改措施建议
(一)事故责任单位方面
1.加强安全管理细节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完善安全检查记录和档案管理,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据可查。
2.提高应急演练质量:增加应急演练的频次和强度,不断优化应急演练的方案和流程,提高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设备的操作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安全投入,确保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积极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政府部门方面
1.创新监管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施工现场进行远程监控和智能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安全监管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动态管理。
2.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加强对事故责任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注重对事故责任单位的指导和服务。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帮助事故责任单位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安全生产服务热线,及时受理事故责任单位的咨询和投诉。
八、评估结论
通过对S5快速通道建设项目“9·19”作业车辆相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事故责任单位和政府部门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3.建议事故责任单位和政府部门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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